祝欽明簡介
![祝欽明](/d/file/p/2435db2263bad307e99f4309ba045d71.jpg)
軼事典故
一:善媚案典故
那神指著一個峨冠博帶的人道:“此祝欽明也。”王微哂道:“五經掃地者爾耶?你為人之師范,那一番高麗舞真可謂面甲千重,虧你如何做得出。”躊躇道:“他尚無大罪,只善媚耳。此等人,如今天下皆是也,罪不得這許多。還許你去做一個的資郎,配你一個淫悍之妻,也足報你了。你前世既學高麗,今使你去做一個回子。”又想了一想,道:“好好,那上官婉兒是你同時的人,就把他配與你罷。
二:五經掃地典故
唐中宗時,韋后左右政局,大臣祝欽明為了能升官,有意奉承韋后,有一次在韋后宴請文武百官為親族辦婚事,祝欽明為了獻媚,意在殿堂上跳起“八風舞”。祝體胖貌丑,在宮殿上搖頭閃目,左顧右盼,不成體統。唐中宗、韋后居然大笑。祝精通五經的文人,因此史部侍郎盧藏感嘆地說“真是五經掃地”后祝依附韋后得以高升。
三:祭祀典故
且《周禮》正文:“凡祭,王后不預。”既不專言宗廟,即知兼祀天地,故云“凡”也。又《春秋外傳》云:“禘郊之事,天子親射其牲,王后親舂其粢。”故代婦職但云:“詔王后之禮事”,不主言宗廟也。若專主宗廟者,則內宗、外宗職皆言“掌宗廟之祭祀”。此皆禮文分明,不合疑惑。
舊說以天子父天、母地、兄日、姊月,所以祀天于南郊,祭地于北郊,朝日于東門之外,以昭事神,訓人事,君必躬親以禮之,有故然后使攝,此其義也。《禮記·祭統》曰:“夫祭也者,必夫婦親之,所以備內外之官也。官備則具備。”又,“哀公問于孔子曰:‘冕而親迎,不已重乎?’孔子愀然作色而對曰:‘合二姓之好,以繼先圣之后,以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,君何謂已重焉!’”
人物生平
欽明生性純粹,唐雍州始平(今陜西興平)人。舉明經,尤精《三禮》,明經科及第,自小從父于江郎山讀書,及長又游學京兆。宏道元年(683年)第進士,入朝供職,初授翰林纂修郎。長安元年(701年),累遷太子率更令,兼崇文館學士。中宗未就帝位時,欽明兼充侍讀。
長安二年,累遷太子率更令、兼崇文館學士、太子少保。武則天改謂先農壇。神龍元年(705年)中宗即位,擢拜國子祭酒、同中書門下三品,加位銀青光祿大夫,歷刑部、禮部二尚書,兼修國史,仍舊參知政事,累封魯國公,食實封三百戶。藉田光祭先農,唐初為帝社,亦稱藉田壇。后為御史中丞蕭至忠所彈劾,貶授申州刺史。之后,又復入朝為國子祭酒,兼崇文館學士。景云初,侍御史倪若水劾奏,貶欽明為饒州刺史。開元十五年(728年),終于任,享壽七十二歲,葬于饒州城南,長子尚忠居家守之。
欽明官至國子祭酒,位同宰相,久居要職,對唐禮儀制度的完備,起有一定的作用。 唐書祝欽明傳對其多有貶伐,均以其力挺韋后陪祭為據,為封建男權思想所不容,然其所引俱有典籍可依,并非妄言,最多只能算是抱守典籍的儒者,而所謂作“八風舞”更是酒后助興所為,豈能作為評論一個人德行的依據?視其一生,在朝為官數十年,歷武后、中宗、玄宗三朝,多有建樹,并無大過,單看其屢落屢起,便知道肯定有過人之處。封建社會官場勾心斗角,文人儒者更是以互相貶低為能,后人不應僅以史籍來判斷。
神龍元年(705),他奏議:《周頌·載芟》“春藉田而祈社稷”。《禮》謂“天子為藉千畝,諸侯百畝”。則緣田為社,稱王社、侯社。今曰先農,失王社之義,“宜正名為帝社”。三年,中宗將親祀南郊,又奏言皇后亦合助祭。他認為,按《周禮》,天神曰祀,地祗曰祭,宗廟曰享。大宗伯職稱“祀大神,祭大祗,享大鬼,理其大禮。若王有故不預,則攝位。凡大祭祀,王后不預,則攝而薦豆籩,徹。”又追師職稱“掌王后之首服,以侍祭祀。”內司服職謂“掌王后之六服,凡祭祀,供后之衣服。”。九嬪職云“太祭祀,后課獻則贊,瑤爵亦如之。”據上述諸文,皇后應合助皇帝祀天神,祭地祗且《周禮》正文“凡祭,王后不預”,既不專言宗廟,即知兼祀天地,故云“凡”。舊說以天子父天,母地,兄日,妹月,所以祀天于南效,朝日于東門外,以昭事神,訓人事,君必須躬親以禮。《禮記·祭統》曰:“夫祭也者,必夫好親之,所以備內外之官也。官備則具備。”又《漢書·郊祀志》云:“天地合祭,先祖配天,先妣配地。天地合精,夫婦判合。祭天南郊,則以地配,一體之義也。”據此諸文,即知皇后合助祭。經他奏議,定以皇后為亞獻。祝欽明久居要職,對唐禮儀制度的完備,起有一定的作用。 選自《儒家文獻資料匯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