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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
基本解釋
基本字義
判
⒈ ?區別,分辨,斷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據。判讀(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)。判斷。
⒉ ?分開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兩人。判若鴻溝。
⒊ ?評定:裁判。談判。判卷子。
⒋ ?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裁決:判詞。判決。判案。
⒌ ?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國唐、宋兩代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,傳說中借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異體字
- 拚
- 牉
漢英互譯
decide、distinguish、judge、obviously、sentence
造字法
形聲:從刂、半聲
English
judge; discriminate; conclud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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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
判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 康熙筆畫:7畫,部外筆畫:5畫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泮。《說文》分也。從刀,半聲。《玉篇》分散也。
又《增韻》半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》掌萬民之判。《註》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
又《周禮·秋官·朝士》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《註》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
又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天地判合。《註》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
又斷也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試身言書判。
又《韻會》宰相出典州曰判。
又通作牉。《字林》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《儀禮·喪服禮》夫妻牉合。
又通作泮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自天地剖泮。
說文解字
說文解字
判【卷四】【刀部】
分也。從刀半聲。普半切
說文解字注
(判)分也。媒氏掌萬民之判。注。判、半也。得耦爲合。主合其半成夫婦也。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。注。判、半分而合者。從刀。半聲。形聲包?意。普半切。十四部。
- 判的詞語 組詞
- 判的成語